公務員考試常識備考技巧:《時政預測新考點》專題二
考點二 刑法修正案
1、刑法修正案九
(1)審議施行
2014年10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草案公開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之后,根據(jù)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方面的意見,對草案作了修改,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審議稿)》。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了審議。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日期截止到2015年8月5日。[2]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開始施行。
(2)變化
減少適用死刑罪名、嚴懲恐怖主義犯罪、加強人身權利保護、維護信息網(wǎng)絡安全、加大懲處腐敗力度。
減少適用死刑罪名:新法進一步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對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zhí)行軍事職務罪、戰(zhàn)時造謠惑眾罪等9個罪的刑罰規(guī)定作出調整,取消死刑。
我國現(xiàn)有適用死刑的罪名55個,取消這9個后尚有46個。
嚴懲恐怖主義犯罪:刑法修正案(九)為維護公共安全,加大了對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的懲治力度。
加強人身權利保護:刑法修正案(九)針對猥褻兒童、虐待兒童、老年人的案件時有發(fā)生,社會影響惡劣的情形,對刑法相關規(guī)定進一步作出完善。
1修改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擴大適用范圍,同時加大對情節(jié)惡劣情形的懲處力度。
2修改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對于收買婦女、兒童的行為一律作出犯罪評價。
3增加規(guī)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jiān)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jiān)護、看護的人,情節(jié)惡劣的,追究刑事責任。
4取消嫖宿幼女罪。
維護信息網(wǎng)絡安全:為維護信息網(wǎng)絡安全,針對網(wǎng)絡違法犯罪行為的新情況,刑法修正案(九)完善了懲處網(wǎng)絡犯罪的法律規(guī)定。
2、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內容:
為了懲治侮辱國歌的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國歌奏唱、使用的嚴肅性和國家尊嚴,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將該條修改為: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