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結構化面試采取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問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公布方式為:面試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成績,以此類推。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保留該崗位1名招聘指標,該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不低于60分且須達到本面試組所有參加了面試的考生平均面試成績。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如最后一名總成績相等,依次以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高的作為體檢人選(面試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的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需求條件組織實施。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復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報考人員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jīng)榮昌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