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通 告
2010年第1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一條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人事部令第7號)第九條規(guī)定,鑒于
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人事部令第7號)第九條規(guī)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依法負責另行組織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筆試的工作。另行組織公共科目筆試程序完成后,職位調劑、照顧加分、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審批錄用等工作程序仍按已公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桂人發(fā)〔2009〕7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0年考試錄用選調生簡章》(桂組通字〔2009〕144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工作進度時間安排等作相應調整。
現(xiàn)就另行組織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筆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參加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筆試的對象
(一)已參加我區(qū)2010年1月16日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的人員。
該部分人員中,已被有關部門查實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不得參加此次公共科目筆試。
(二)已通過廣西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資格審查,并已繳納報名考試費但缺考的報考者,也可參加此次筆試。公安、檢察、法院、質量技術監(jiān)督等四個部門不另行組織專業(yè)科目筆試。報考上述四部門的人員參加公共科目考試所取得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符合條件的,可以按《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有關規(guī)定參加職位調劑或列入廣西公務員候錄庫。
上述人員原報考職位不變。
二、筆試的科目、時間和地點
(一)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使用國家公務員局和國家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命制的試卷。考試分值不變,即:《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分,《申論》100分。
(二)考試時間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三)考試地點
報考自治區(qū)直屬機關的,考試地點設在南寧市。
報考設區(qū)的市(以下簡稱“市”)及以下機關的,考試地點設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報考者的考區(qū)、考點、考場、考號不變。
三、打印準考證的方法及時間
(一)報考自治區(qū)直屬機關的報考者自行從廣西人事考試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二)通過網絡報考市及以下機關的報考者,仍通過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通過現(xiàn)場報名的報考者,其準考證由報考職位所在市的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制作,報考者可在開考前一天憑身份證領取,打印或領取準考證的具體辦法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并公布。
(三)報考選調生的人員于考試前5天內(
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
四、評卷
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評卷。
五、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劃定
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同步公布。筆試評卷工作完成后,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劃定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公共科目合格分數(shù)線,并于
各市及以下機關公共科目合格分數(shù)線,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劃定,可高于或低于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公共科目合格分數(shù)線,但總分降分幅度不得超過10分(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降分幅度不超過5分)。各市劃定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數(shù)線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并于
公安系統(tǒng)考試錄用非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方法不變。
應試人員自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的當日起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或16889918聲訊專線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
六、考試紀律
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人事部令第7號),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以及今后凡經有關部門查實在泄題事件中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報考者,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即使被錄用為公務員的,取消其公務員錄用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監(jiān)督電話:0771-5869619。
咨詢電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771-5866446。
七、考試費用問題
此次筆試不再向報考者收取報名考試費等任何費用。對參加了我區(qū)
(一)廣西區(qū)內的報考者在本人所在市參加考試的,每人補助200元(人民幣(下同));
(二)廣西區(qū)內的報考者跨市參加考試的,每人補助300元;
(三)廣西相鄰省份(云南、貴州、湖南、廣東、海南)的報考者參加考試的,每人補助500元;
(四)其他省(區(qū)、市)的報考者參加考試的,每人補助800元。
上述報考者所在地的認定以原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信息為準。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學校所在地為準,已就業(yè)的報考者以工作單位所在地為準,其他報考者以通訊地址為準。
具有參加此次公共科目筆試資格的報考者,不參加
特此通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另行組織公共科目筆試工作時間安排表
序號 |
內 容 |
時 間 |
1 |
發(fā)布另行組織公共科目筆試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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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印或領取準考證 |
(其中報考選調生的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為 4月20日-24日) |
3 |
筆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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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評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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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布筆試成績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 |
區(qū)直機關: |
各市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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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職位調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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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面試方案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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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面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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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考察、體檢、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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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錄用、審批、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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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徽省公務員考試日程表 | |
5月4日-9日 | 網上報名 |
5月30日 | 筆試 |
2010年貴州省春季公務員考試日程 | |
5月5日-11日 | 網上報名 |
5月5日-14日 | 網上繳費 |
6月4日-11日 | 打印準考證 |
6月13日 | 筆試 |
2010年黑龍江省公務員考試日程 | |
5月7日-9日 | 面試 |
2010年廣州市公務員考試日程 | |
5月10日-14日 | 面試 |
2010年天津市公務員考試日程 | |
5月11日后 | 成績查詢 |
5月29、30日 | 面試 |
2010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日程 | |
4月9日 | 成績查詢 |
6月30日前 | 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