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清遠市招考錄用公務員
面試對象資格審查的通知
各招考職位入圍面試的考生: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粵人社發(fā)[2011]43號)和《關于劃定我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分數線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規(guī)定,現就我市2011年招考公務員面試對象報考資格審查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面試對象的確定
按照《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面試對象為:在同一招考職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入圍分數線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規(guī)定函數計算確定。
2011年廣東省清遠市招考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入圍分數線為90分;筆試和面試匯總后合格分數線為51分。
面試和體檢時間、地點和面試場次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本網站公告。
匿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