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筆試、面試)
1、01崗位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考試時間:2011年10月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限120—150分鐘。筆試結束后統(tǒng)一閱卷評分,7個工作日內在自治區(qū)水利廳農(nóng)村水電及電氣化發(fā)展局的公告欄公布成績。
(2)面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將面試人員名單在自治區(qū)水利廳農(nóng)村水電及電氣化發(fā)展局公告欄進行公布。
(3)面試
考試時間:2011年10月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限12—15分鐘。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面試考官的構成:面試考官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部門及外單位專家組成,其中外單位專家不少于考官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
面試成績的公布: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應聘人員面試成績。
(4)考核
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shù)1: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對進入考核程序的應聘人員進行嚴格考核。根據(jù)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由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2、02崗位招聘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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