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審批
1、根據(jù)考生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與用人 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鑒證后生效。同時,擬聘用人員必須與主管部門簽訂五年的《聘用合同書》,合同期內(nèi)不能調(diào)動。報考需要選點的 考生,在聘用選點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點。
2、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所缺崗位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4、公開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待遇
被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十、紀律要求
?。ㄒ唬┱衅腹ぷ鲗嵭泄_制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認真受理群眾的申訴、檢舉和控告,并按管理權限進行調(diào)查 處理。招聘簡章、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分、考生總成績、擬聘用人選均在關嶺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根據(jù)《安順市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要求,凡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 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在該單位從事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 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三)違紀情況及處理。有下列情形的,按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違反紀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工作人員泄露考試題目的;
5、其他違反《安順市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情形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安順市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應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兩年內(nèi)不得參加我縣事業(yè)單位的招考。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布招聘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53-7223142
招聘咨詢電話:0853-7220375 0853-7223316
十一、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二、本實施方案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關嶺自治縣2011年度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關嶺自治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