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15日至8月23日;
2、報名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培訓錄用股,聯(lián)系電話:0857-3531064;
3、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畢業(yè)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部門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
?。?)特崗教師需持服務期滿的證明材料。
每個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4、每位報考者交報名費100元;
5、報名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發(fā)給準考證。發(fā)證時間:2011年8月 27日,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報名收據(jù)領取準考證,發(fā)證地點為報名地點。
報名人數(shù)與招考職位達不到3:1比例,調整或取消該職位計劃。
五、加分政策
1、根據(jù)畢署人通〔2008〕149號文件規(guī)定,凡參加我區(qū)“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員均可享受加分政策(憑“一村一大”等人員報考畢節(jié)地區(qū)事業(yè)單位加分審批表)。加分幅度為:一年以上不足兩年的,在筆試成績折算前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筆試成績折算前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筆試成績折算前加7分;
2、本縣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憑獨生子女證和二女結扎證及縣鄉(xiāng)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紀超生的證明在筆試成績折算前加5分;
3、本縣因國家征地完全失地農民子女憑鄉(xiāng)鎮(zhèn)或新區(qū)辦證明在筆試成績折算前加5分。
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以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所有加分材料必須在報名時一并提供。
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報考者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部門公章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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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時間:2011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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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考職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進入面試人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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