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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2011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工作事項通知
2011-01-19 17:18  財政部人事教育司 點擊: 載入中...

    目前,財政部2011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名單已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網(wǎng)站上公布。按照公務員招考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做好我部2011年度公務員招考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考生確認參加面試

    請進入我部2011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名單且擬參加我部面試的考生于1月27日前來電確認參加面試。未確認的考生,經(jīng)進一步核實后,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關于郵寄相關材料

    請考生于1月27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部:

    (一)身份證復印件。

    (二)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下載)2份,貼好照片(報考時提供的照片),要求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三)已獲得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所發(fā)表論文的復印件等。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報名推薦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下載,表格上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yè)推薦表替代)和學生證復印件。

    2、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和就業(yè)報到證(派遣證)復印件。其中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職位的考生,需同時提供單位人事部門的有關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并特別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

    3、待業(yè)人員:需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4、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5、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人員:需提供由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南三巷3號,財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調配處,郵編100820。請在信封上注明“財政部2011年公務員面試有關材料”。對于及時寄達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們將不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

    (一)面試時請考生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xiàn)場復核。凡有關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二)我部2011年度公務員錄用面試考試擬于2月23日至27日舉行。具體時間擬于2月中旬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和財政部官方網(wǎng)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三)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顏銘  010-68552620

    財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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