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局實際,現(xiàn)將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由國家公務員局統(tǒng)一確定,并已在國家公務員考錄網(wǎng)站上公布。參加我局面試考生名單見附件一。
二、面試時間
2012年2月25日上午和下午,每個職位的具體面試時間見附件一。
三、面試地點
廣西南寧市第二十九中學,地址:南寧市金州路24號(乘車路線詳見附件二)。
四、面試方式
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五、面試確認
進入面試的考生請于2012年2月14日17時30分前致電我局,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逾期未進行面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此類人員我局將上報國家公務員局。
六、面試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大樓 地址:南寧市濱湖路38號。
如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將視為“無故放棄面試資格”,將上報國家公務員局。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以下材料(除照片外,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身份證;
2.學生證(應屆畢業(yè)生)或工作證(社會在職人員);
3.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生)或所在單位蓋章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社會在職人員);
4.報名登記表(貼1寸免冠證件彩照);
5.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應證書或證明(如學歷學位、職稱、會計資格證書、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證書、發(fā)表文章等);
6.留學回國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和報考職位。
缺少上述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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