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政法干警招錄法院系統(tǒng)面試確認公告
一、考生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1、學歷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證、學位證(已經(jīng)進行學歷認證的考生還需提供學歷認證報告);
2、戶口本;
3、有效身份證;
4、準考證;
5、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伍證、縣級以上退伍安置辦公室出具的身份證明(已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同時須持就業(y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注: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
未進行學歷認證的考生,需繳納學歷認證工本費95元。這是由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省法院代省教育廳收取,和學歷證書一同送交省教育廳進行驗證。
二、面試確認時間
9月28日全天,上午8:00開始進行面試確認。
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場的考生,應本人提出申請,經(jīng)省法院同意后,另行安排時間進行面試確認。
三、面試確認地點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號樓7樓717房間。
考生在省法院1號審判庭領取確認序號,由法警按順序引導至717房間進行面試確認。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托他人無效。
(二)不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面試確認的,視為棄權。
聯(lián)系電話:0371-65762717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