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省物價局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湖北省2010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xiàn)將2010年省物價局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0年8月12日(星期四)8:30-11: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省物價局人事處。地址:武漢市武昌區(qū)水果湖洪山路64號湖光大廈1605房間。
三、資格復審所需證明材料
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能證明工作經(jīng)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如聘用合同書或用工單位相關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也可在考察時提供),限選調生報考的,還需提供由市(州)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
附: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省物價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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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價局面試復審人員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