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省婦聯(lián)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充實工作力量,優(yōu)化機關干部結構,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擬從全省范圍內具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的人員中選調4名機關工作人員。
一、選調職位
省婦聯(lián)辦公室、宣傳部、事業(yè)發(fā)展部、權益部各1名,全部為文字綜合職位。
二、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文字綜合能力較強。
4、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5、身體健康,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
6、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科級以下(含科員)職務。
三、選調程序
1.報名。全省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登陸湖南領導人才網(wǎng)、瀟湘女性網(wǎng)、鳳網(wǎng)下載《省婦聯(lián)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后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連同有關資料到省婦聯(lián)組織部報名。
2.資格審查。省婦聯(lián)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推薦參加考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3.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安排兩場考試,一場為命題作文,另一場為材料作文,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文字綜合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機關工作人員職責所必備的基本能力和素質,如語言表達、綜合分析、溝通協(xié)調和臨場應變能力。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人數(shù)1: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4.考察。主要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
5.討論決定。考察結束以后,省婦聯(lián)組織部將考察對象的考試和考察情況報省婦聯(lián)黨組研究,確定4名試用人選。
6.體檢。組織試用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從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7.試用與調入。體檢合格的試用人員,分配到有關處室試用6個月。試用合格者辦理調入手續(xù),如有不合格者,可以從考察未試用人員中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