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務必仔細對照職位條件,嚴格按照職位條件和要求選報合適的職位,確保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應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40% 、實際操作占30%、面試占30%)。
(1)筆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為綜合專業(yè)知識一門科目(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卷面分值100分。筆試成績在長沙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信息網站公布。
筆試內容: 專業(yè)知識,文字表達能力和質量技術監(jiān)督法律法規(guī);
筆試時間: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2)實際操作與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與實際操作人選。應聘同一崗位人員如有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面試與實際操作人選。面試工作采取答辯與實際操作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學識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
實際操作時間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1、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前須提供本人證件(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學位)證、工作證、職稱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等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2、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實行遞補程序。
六、公示
入圍名單將在長沙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信息網(http://www.cs315.gov.cn/)予以公布。最終根據筆試、實際操作和面試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被聘用人員與該中心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試用期為二個月,本科試用期為三個月)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待遇采用人事代理制,與本單位正式編制內工作人員享受同等工資待遇。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的,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應聘人員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