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關于師范類畢業(yè)生報考問題
本省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可以報考,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需學校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方可報考。
六、關于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及經我市各市(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選派的下村服務大學生報考問題
“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兩年內,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非定向職位。
資格復審時,須出具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經我市各市(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社區(qū))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憑各市(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提供的證明和錄用文件可報考職位代碼為“94”的職位;報考宜興“94”職位的僅限宜興市選派的下村服務大學生。
七、關于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報考問題
我市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村(社區(qū))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可報考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為“90、93”)。
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聘期內,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復審時,須出具所在市(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的相關證明。
八、關于尚未就業(yè)、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2010、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報考問題
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
九、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人員能否以本科專業(yè)報考相應職位?
具有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的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和本市戶籍的社會人員,可以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yè)報考與之相對應專業(yè)且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職位。
十、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報考人員必須準確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
報名時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號碼的身份證,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要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必須持有臨時身份證、護照或戶口所在地(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報考人員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十一、關于回避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司法行政系統(tǒng)、工商、地稅、質量監(jiān)督與其派出機關不作為同一機關實行任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