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政策解讀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部長令)、《常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常人發(fā)〔2009〕93號)精神,經研究,現(xiàn)就2011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解答如下:
一、關于年齡、年限的計算問題
?。ㄒ唬┠挲g計算
以報名日期計算。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9月16日至1993年9月21日期間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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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如:崗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滿2年。
二、關于學歷的問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后,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方可報名。
雙專科學歷按??茖W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其第二學位所學專業(yè)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關于“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問題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累計兩年以上。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作工作經歷。
四、關于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報考問題
?。ㄒ唬┯蓢遥ㄊ。┙逃姓块T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tǒng)一招生考試,按規(guī)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
?。ǘ┰谲婈牱燮陂g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三)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wǎng)站核驗),可以報考。
五、尚未就業(yè)、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2009、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
六、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綜合素質測評、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考生在報名時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號碼的身份證,但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必須持有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方可報名或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