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記者從河南省2009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備受關注的河南省2009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將于2009年9月16日全面啟動、開始接受報名。全省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2047名。
考試錄用計劃
2009年河南公務員考試計劃錄用公務員2047名,其中省直57個單位招錄251人,省地稅、工商、質量技術監(jiān)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和省屬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招錄1199人,14個省轄市的市直單位招錄491人,7個縣(市)直機關招錄106人。
報考的范圍、對象
本次招考,報考的范圍、對象為:符合報考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職人員和其他社會人員。
報考的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公務員法所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文化程度為大專以上,年齡為18至35周歲,還應具備擬錄用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來說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4年9月16日至1991年9月16日期間出生;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錄用職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xiāng)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擬錄用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