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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公示公考加分考生名單 10考生不符合條件
2010-04-14 09:04  齊魯晚報 點擊:

13日,記者從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獲悉,2010年泰安市考錄公務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公示一天后,工作人員陸續(xù)接到市民網(wǎng)絡和電話舉報。經(jīng)認真核實,有10名考生不符合加分條件,取消加分資格。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流動科工作人員介紹,在2010年泰安市考錄公務員工作中,有三類考生可享受筆試加分的政策。其中,由山東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yè)生,服務期滿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yè)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內(nèi)報考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4分,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8分。記者在泰安人事考試網(wǎng)上看到,在12日9時公布的2010年泰安市考錄公務員筆試加分人員中,共有477名考生享受了加分政策,但在13日13時公布的第二批筆試加分公示人員名單中,享受筆試加分的考生變?yōu)?67人,10名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被取消了加分資格。

據(jù)了解,此次泰安市公務員筆試加分名單公示期為7天,在第二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公示后,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繼續(xù)公布公示電話0538—6991182,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和舉報。錄用流動科工作人員表示,報考人員在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后,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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