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辦法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親筆填寫的《福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需網上下載并填寫)、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以及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和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關簽發(fā)的報到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有關人員還須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在職人員須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證明信式樣附后)。其中,中小學教師報考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實行人事代理的人員,還須提交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代理證明信。
2、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xù)。
3、碩士研究生(本碩連讀除外)須提交本科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4、招考崗位有特殊要求的,須按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如: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有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本人檔案未在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部門管理的,不認可其崗位工作年限。
5、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免收考務費。在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原件及復印件。
6、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符合定向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報考任何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在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已錄用到機關、事業(yè)單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交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未享受服務基層項目優(yōu)惠政策的證明材料。
7、駐煙臺市區(qū)部隊現役軍官隨軍家屬,隨遷后沒有工作單位的,筆試總成績加1分。在報名時須出具在煙臺市區(qū)駐軍的軍官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出具的證明信(須注明軍官家屬原工作單位名稱、性質及所在地)、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批準的隨軍報告表(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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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項目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由福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在半島制造業(yè)人才網(http://www.fsrc.gov.cn)上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未在報名截止時間前辦理加分審核手續(xù)以及有關證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虛作假的,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
2、報名結束后,最終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考計劃。定向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崗位,招聘計劃調劑到非定向招聘崗位,調劑崗位報考人員按規(guī)定加分。個別緊缺專業(yè)或特殊人才經福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放寬報名條件或報考比例。
3、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冊、招聘崗位取消核減情況以及筆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在半島制造業(yè)人才網(http://www.fsrc.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