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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西晉城行政機關(guān)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2011-06-10 13:31  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 點擊:

  現(xiàn)將晉城市行政機關(guān)2011年考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資格復審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從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所報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公安類職位從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招錄計劃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具體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1年6月15日-6月17日

  資格復審地點:晉城市人事考試中心(婦女兒童中心)

  三、資格復審方式

  按照《山西省行政機關(guān)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招考簡章》公布的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在復審地點由工作人員對報考者的相關(guān)材料進行審查。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筆試準考證、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等相關(guān)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招錄機關(guān)要求的其他證明,如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guān)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專門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派出部門市以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其中: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蓋章)。

  報考有基層工作經(jīng)驗要求職位的考生,需由有關(guān)部門出具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請與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0356-2198863。

  資格復審期間聯(lián)系電話:0356-2196021。

  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1、 晉城市行政機關(guān)2011年考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資格復審名單

2、 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審核表

>>考生必看:2011年山西公務員面試課程 政法干警課程搶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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