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四)特警1、特警2職位要求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退役士兵高中學歷、體育學校中專學歷畢業(yè)生也可報考;特警3、特警4職位要求具備相關專業(yè)中專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3年9月23日以前、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報考特警1、特警2職位的退役士兵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藏區(qū)常住戶口;
2.在藏區(qū)服役2年以上;
3.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組織的比武競賽中獲得射擊、擒拿搏擊或者軍事全能比賽個人前五名;
4.在海軍陸戰(zhàn)隊、空降部隊、團級以上特種偵察或偵察部門、武警特警隊服役1年以上。
(七)報考特警1、特警2職位的體育院校以及其他院校體育專業(yè)畢業(yè)生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獲市(州)以上綜合性運動會或單項競賽個人前五名。
2.被授予運動健將或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稱號。
(八)符合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wěn)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6.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8.在人事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的;
9.批準錄用后拒不到用人單位報到被取消公務員報考資格未滿三年的;
10.在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現(xiàn)役軍人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11.在部隊服役期間因違反紀律受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報名。網絡報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資格審查工作由甘孜州委政法委、州紀委、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公務員局負責。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一)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時間為2011年9月23日-9月28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網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招考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并按網上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1個工作日后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二)資格初審。招考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上傳的照片,嚴格對照職位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考生重新上傳照片。全部資格審查工作應于9月29日前結束。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三)網上繳費。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在2011年9月23日—9月30日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8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繳費。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24:00登錄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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