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公安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警察網和四川警察學院網站上公示7天。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職稱、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報送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