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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眉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2012-04-12 09:36  眉山人事考試網 點擊:

  (三)考試程序

  青神縣廣播電視臺招聘2名播音主持人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比例為3:1,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名額;筆試比例為3:1,因筆試缺考或面試成績未達到規(guī)定成績等各種原因產生實際筆試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該崗位有效面試人員可全部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ms.hrss.gov.cn)上公告。

  其他招聘崗位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荚嚳偝煽冇嬎惴椒ǎ?/p>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下同)。因面試資格復審或面試缺考等各種原因產生面試實際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類(除青神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外的綜合類或教育類或衛(wèi)生類)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體檢的時間、地點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ms.hrss.gov.cn)上公告。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經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人員。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復核考核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因自愿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經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二)對未達到筆試或面試比例,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并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根據(jù)考生綜合考核情況,擬聘人選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額,也可以不招聘。在體檢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時,是否遞補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jù)考生綜合考核情況報經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研究確定??己苏衅傅臅r間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ms.hrss.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專業(yè)、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無異議的2012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責任自負。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經考試、體檢、考核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其中: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同意流(調)動的人員可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流(調)動手續(xù);

  2.2012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二)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應在同級組織人社部門規(guī)定的時限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聘用等手續(xù);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規(guī)定了最低服務年限的招聘崗位,受聘人員在服務期未滿前,不得辦理調(流)動。

  (五)未明確具體招聘單位的崗位,受聘人員由各區(qū)(縣)統(tǒng)籌安排聘用到具體單位。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舉報電話。舉報案件的查處由同級紀委(監(jiān)察局)、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眉山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028)38168060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8166085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38197202、(028)85141851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028)38168059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8168529

  東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8193091

  仁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6219203

  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7626092

  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7402778

  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7207996

  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8811436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ms.hrss.gov.cn)上公告。

  2.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三年內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主動告知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綜合類)

  2.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教育類)

  3.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衛(wèi)生類)

  4.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

  5.眉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提綱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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