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占40%,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公共類----(公共基礎知識+加分)×60% +面試成績×40%;
教育類----(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加分)×60% +面試成績×40%;
衛(wèi)生類----(公共基礎知識×70%+醫(yī)學基礎知識×30%+加分)×60% +面試成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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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jīng)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截止報名結束時間),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文件規(guī)定,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yè)生中統(tǒng)籌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并與縣(市、區(qū))人社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名結束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省、市(州)、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的另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規(guī)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guī)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或直接考核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2年7月3日--6日17∶00前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組織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xié)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建設中路87號,縣政府四樓),以便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jīng)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由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加分。
五、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總成績于2012年7月25日前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部瓷都網(wǎng)(http://www.xbcd.net/)和樂山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http://ls.scpta.gov.cn/)。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前到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申請查分后5個工作日內(nèi)通知本人。
六、面試資格審查及面試
1、招聘單位依據(jù)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個別崗位報名達到開考比例,因缺考導致面試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以視為有效比例,但該崗位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同類形成競爭的崗位擬聘人員總成績最低分,否則不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各招聘主管部門負責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于2012年7月27日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
2、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80元。
3、因面試人選資格審查出現(xiàn)空缺的或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自愿放棄面試(須以書面形式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出現(xiàn)空缺的,按同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后,因面試人選缺考而產(chǎn)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4、面試時間為2012年8月5日前,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后考生的總成績(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折合后的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日內(nèi),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西部瓷都網(wǎng)(http://www.xbcd.net/)公布。
5、面試組織形式:
?。?)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報考人員的面試,由縣教育局在縣紀委監(jiān)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jiān)督和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
?。?)其他事業(yè)單位的報考人員的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七、體檢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門依據(jù)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排序,如再相同,需加試,以加試成績排序)。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nèi)向招聘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經(jīng)復檢仍不合格的,按參加該崗位面試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體檢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八、考核
由招聘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具體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對考核和復查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對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聘用條件而出現(xiàn)空額的,按同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經(jīng)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核。如該空額崗位所有參加面試人員綜合考核都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公示
凡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招聘主管部門和西部瓷都網(wǎng)(http://www.xbcd.net/)公示。公示內(nèi)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等。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書面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jīng)核實不符合報考或聘用條件,取消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自愿放棄或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xiàn)空額的不再遞補。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各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報考同一崗位代碼的,由主管部門組織應聘考生按總成績排名順序在所報考崗位范圍內(nèi)依次自選單位)。涉及戶口遷移的人員,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由單位按規(guī)定協(xié)助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不能按期取得畢業(yè)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按時報到的擬聘用人員(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1個月未報到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十二、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夾江縣紀委、監(jiān)察局:0833-5662377
咨詢電話:
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3-5655426
夾江縣衛(wèi)生局:0833-5661336
夾江縣教育局:0833-5662455
夾江縣交通局:0833-5661386
夾江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0833-5661650
夾江縣環(huán)保局:0833-5662540
附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匿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