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對應聘者進行考核,考核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審查考生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資格證等)、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報考職位要求,調查考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對其評價。對考核發(fā)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四)遞補: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單位決定遞補的,由主管部門報經縣人社局同意后可依次一次性等額遞補,單位決定不遞補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書面報縣人社局。
(五)時間:體檢、考核工作原則上在2012年9月份完成。
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人社局在古藺人事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xù)。一經聘用后,在古藺的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ㄒ唬┦聵I(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ǘ┦聵I(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ㄈ`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七、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古藺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政 策 咨 詢 電 話: 0830-723321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830-3190016
監(jiān) 督 電 話: 0830-7233213
附件:1.古藺縣2012年第二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2.加分申請
3.加分證明
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