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公務員考試于2010年4月25日舉行。
根據(jù)《2010年云南公務員考試(非法檢系統(tǒng))招考公告》,2010年云南公務員考試成績查詢時間預計將在筆試結(jié)束45天內(nèi)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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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注意事項:
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按崗位分類的排名名單(含筆試加分)在筆試結(jié)束45天內(nèi)下發(fā)各州市,同時在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網(wǎng)站公布。
筆試有關加分政策
2010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筆試相關加分政策如下:
(1)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報考人民警察的崗位時,筆試成績加3分。
(2)對從2003年開始在我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3)對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4)對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并經(jīng)考核合格后,筆試成績加4分。
(5)對在我省參加“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的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筆試成績加4分。
以上所有加分項目不重復累加,如有多項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予以加分。
2010年對少數(shù)民族的優(yōu)惠照顧改為加大單設少數(shù)民族崗位的方式,不再進行加分照顧。我省2008年選聘的到村任職的大學畢業(yè)生,因在2010年公務員考試報名時服務期尚未滿2年,不享受筆試加分或定向招錄等優(yōu)惠政策。報名人員的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屆時如確認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則處5年禁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