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體檢
公示期滿后,由富源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人員體檢。
?。ㄒ唬┏修k富源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體檢工作的單位必須是縣級及其以上醫(yī)院。
?。ǘw檢標準參照《轉發(fā)關于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號)和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wèi)生局《轉發(fā)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衛(wèi)生局《轉發(fā)關于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10〕25號)等文件執(zhí)行。
?。ㄈw檢費由醫(yī)院向考生據實收取。
?。ㄋ模w檢不合格者取消錄(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空缺的招考崗位,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富源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相關媒介向社會進行公示。
十、公示和錄用
?。ㄒ唬w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聘)用人員,名單由富源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富源縣教育局公告欄、富源縣教育局網站和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節(jié)假日順延。
?。ǘ┕酒跐M,無舉報或有舉報查無事實后,由富源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擬錄(聘)用人員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選崗位(選崗時若遇總分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若筆試成績又相同,則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成績高的優(yōu)先;若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成績也相同,抽簽確定選崗順序。其中小學體育的4個崗位的選崗順序筆試優(yōu)先,免試的3人再抽簽確定),崗位選定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填寫錄(聘)用手續(xù)的相關表格,并在規(guī)定時限內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聘)用審批手續(xù)。
?。ㄈ┰谵k理錄(聘)用手續(xù)期間因各種原因出現空缺或已辦理錄(聘)用手續(xù)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工作單位報到(逾期5天)的,經調查核實,縣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補錄的可以按規(guī)定程序依次遞補,否則不再遞補。
十一、信息發(fā)布
富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由富源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曲靖黨建網、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網、曲靖日報、富源縣電視臺、富源縣教育局網站、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網和富源縣教育局公告欄等媒介上統一向社會公布。
十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領導,確保此項工作圓滿完成,決定成立富源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劉本芳 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周麗芬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局局長 劉征武 縣教育局黨委書記
朱理國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老干局局長
戴真明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李 智 縣委編辦主任
成 員:馬 汝 縣監(jiān)察局副局長
周玉林 縣財政局黨總支副書記
劉保穩(wěn) 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
李永態(tài) 縣教育局副局長
孫富華 縣教育局副局長
李 鵬 縣人才服務中心主任
趙 飛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
湯大志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流動調配科科長
陳民征 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李幸福 縣人才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尹定權 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副科長
施玉瓊 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副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富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戴真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鵬、尹定權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員從有關單位抽調。
十三、紀律和監(jiān)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在整個報名及考試過程中都要精心組織,嚴格執(zhí)行政策、嚴肅考試紀律,做到客觀公正。
(一)從事考試招聘、考核、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人事部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2〕35號)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原人事部令第6號處理。
?。ǘ?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公開考試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 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所有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 面,故報考人員一旦開始報名即表示接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所附處罰條款予以處理。
?。ㄈ`反考錄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報名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在公開考試招聘的任何階段均可由富源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富源縣任何公開招聘考試。
(四) 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將按禁考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將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進行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公職,若替 考者是在校學生的,建議學校開除學籍;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將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富源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試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并按規(guī)定的管理權限調查處理。整個考試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十四、本方案由富源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jiān)督及舉報電話
富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874-4622760,聯系人:李老師。
富源縣教育局,聯系電話:0874-4622877,聯系人:李老師、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