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考核和體檢合格者將作為擬聘用人員報州人社局并在上述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丘北縣人社局將相關材料報州人社局進行聘用審批,縣人社局憑州人社局下達的聘用通知辦理相關手續(xù)。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實行合并招聘的崗位,由縣人社局專業(yè)技術股組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崗,確定具體聘用崗位。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正手續(xù)??己瞬缓细竦模∠赣觅Y格。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二)對違反考錄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縣人社局將作出責令其按規(guī)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取消該單位或部門3年內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丘北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丘北縣紀委監(jiān)察局的全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76-4121132。
九、未盡事宜詳見《2012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本《簡章》如有與《公告》精神相抵觸的條款,以《公告》為準。
咨詢電話:0876-4126084
丘北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公告、通知及信息將通過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丘北人事人才網(www.ynqb.gov.cn/qbrs)面向社會發(fā)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瀏覽。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