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試的程序和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按照11月17日公布的《面試日程安排》規(guī)定的時間,上午參加面試的人員于當天上午8:00前到達云南警官學院本院警體館報到;下午參加面試的人員于當天13:00前到達云南警官學院本院警體館報到。報到時需持蓋有資格復審合格印章的準考證。
2、應試人員將由引導員從報到地點順序引入候考室。應試人員面試當天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經(jīng)用人單位簽章的資格復審確認表,由工作人員核對本人身份,并向應試人員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和其他有關注意事項,按報考部門和職位分別抽簽,確定面試先后順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等候面試過程中需暫時離開候考室的考生,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面試開始后,考生佩戴代碼號由引導員引領到考場進行面試。
3、應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帶離考試區(qū)域。
(五)面試注意事項
1、除警官學院和司法警官院校2011年畢業(yè)生外的其他考生,在面試時不得穿著有行業(yè)特征的工作制服,2011年警官學院及司法警官院校畢業(yè)生如穿著制式服裝時,不得佩戴學號或警號。
2、應試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于當天上午7:30-8:00或下午12:30-13:00到達云南警官學院警體館報到。上午8:00或下午13:00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報到地點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3、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候考室后,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必須交給有關工作人員保管。將通訊工具攜帶進入面試考場的,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4、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室只允許報本人抽簽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則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5、應試人員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6、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7、按照回避有關的規(guī)定,考生可向紀檢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8、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9、考生在候考室、面試室內(nèi)禁止吸煙。
10、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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