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2廳委聯合發(fā)布招考公告,拉開了我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序幕。今年,我省政法系統(tǒng)計劃招錄培養(yǎng)1410人,河南籍符合條件的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和退伍士兵都可報考。
報考人員被錄取后,要到指定學校學習培訓兩年,學費由國家統(tǒng)一負擔,生活給予一定補貼,畢業(yè)后定向到我省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工作。
今日8時到7月9日18時為此次招考的報名時間,7月31日到8月1日進行筆試??忌傻卿浐幽先耸驴荚嚲W查詢。
培養(yǎng)模式:考試合格后定向培養(yǎng)
此次定向招錄的1410人中,法院系統(tǒng)58人,檢察院系統(tǒng)52人,公安系統(tǒng)1200人,司法行政系統(tǒng)100人。
報考人員要統(tǒng)一參加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考試合格人員,擇優(yōu)錄取至相關高校設立的試點班學習。試點班設在山東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河南警察學院、河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6所院校。
試點班分為??平逃⒈究平逃齼蓚€層次,學制都為兩年,學費由國家負擔,并發(fā)給生活補助經費。學習期滿成績合格并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按入學時確定的定向單位錄用為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公務員,服務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招錄對象:河南籍應屆大學生和退伍士兵
按照招錄要求,以下幾類人員可以報考: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現戶籍在河南、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應屆畢業(yè)生(含2008年和2009年畢業(yè)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及按照國家規(guī)定視為應屆畢業(yè)生的人員);
拿出專門計劃用于招錄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基層項目的符合條件人員,包括:我省目前在崗、截至2010年12月31日連續(xù)計算任職滿3年以上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我省參加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
報考人員年齡要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其中,退役士兵要求25周歲以下。
報考警察職位的還要符合錄用警察的體檢標準,其中,雙側裸眼視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學歷且獲得學士學位。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報名方式:選定一個職位后進行網上報名
此次招錄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www.hnrsks.com)查詢擬錄取職位計劃表,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
網上報名分為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步驟:報考者要在今日8時至7月9日18時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在資格審查通過之后至7月11日18時,通過原報名網站繳納報名和筆試考務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考的,網上報名時注明情況,7月8日至10日攜帶相關證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可辦理免繳報名考務費的手續(xù)。
考試內容:包括公務員考試和入學考試兩部分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筆試時間為7月31日至8月1日。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高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其中,報考??频目忌鑵⒓游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定向工作:不上崗的要退還學費
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要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議書。被錄取人員的戶口和檔案遷入錄取學校,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fā)給生活補助費。
學生畢業(yè)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本科層次學生定向工作滿7年、專科層次定向工作滿9年,方可交流。
學習不合格及畢業(yè)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考生自行擇業(yè),并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補助費。
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yè)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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