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fā)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執(zhí)行。
12.報考人員對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當?shù)毓珓諉T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反映。
13.全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公務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14.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guī)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招考政策”專欄或“政策問答”專欄中查詢。
15.政策咨詢電話:
舟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為0580-2281526、2281528、2281541
定海區(qū)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為0580-2037438、2027783
普陀區(qū)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為0580-3012510
岱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為0580-4400133
嵊泗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為0580-5081581、5083093
本次考試錄用工作以此公告為準,不再另行發(fā)文。
更多相關信息請訪問:2011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報考專題
中共舟山市委組織部 舟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