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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舟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招202人(2)

2017-03-03 10:54  |  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三、報考程序

  全市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采用網(wǎng)絡方式報名: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3月11日0時—3月16日17時。

  網(wǎng)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wǎng)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3月14日0時—3月16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每30分鐘系統(tǒng)自動更新數(shù)據(jù)。

  報考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注冊本人身份及殘疾證信息后,由各級殘聯(lián)進行身份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后再進行人個信息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3月16日17時—3月20日24時。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3月21日0時—3月25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nèi)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3月27日24時。

  (四)繳費確認

  時間:3月21日0時—3月30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考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17日9時—4月22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4月22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一) 報考市級機關(含定海區(qū)、普陀區(qū)的省垂直管理單位)職位的〔除以下第(五)款情形外〕,考試類別為綜合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A卷)

  (二) 報考縣(區(qū))級以下機關職位的〔除以下(三)、(四)、(五)款情形外〕,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B卷)

  (三) 報考行政執(zhí)法類〔縣(區(qū))級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綜合執(zhí)法〕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一)

  (四)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 招考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二)

  (五)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和科目與行政執(zhí)法類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須加試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

  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選擇考試地點(舟山本島、岱山縣和嵊泗縣)。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不能再更改考試地點。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報名時只限選擇舟山本島。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2017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招考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2017年度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為準?!犊荚嚧缶V》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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