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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長春工程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33名公告(1號)

2021-09-02 08:44  |  人事處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2021年吉林省長春工程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33名公告已經公布,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至15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發(fā)〔2021〕1號)等有關規(guī)定,長春工程學院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級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共招聘高級人才33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1年長春工程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0年9月2日至2003年9月2日期間出生)。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現役軍人;

  4.“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5.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長春工程學院受理,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

  2021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5日下午15:00。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通過長春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站(http://210.47.35.197:8088)進行報名,并發(fā)送身份證、本碩博相關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和資格證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并合成一個PDF文件上傳。其中2021年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發(fā)送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發(fā)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名信息和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報,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人員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3.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5.長春工程學院招聘崗位要求考生畢業(yè)年限放寬到2022年7月31日。

  (四)資格審查。

  由長春工程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yè)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fā)布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試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二級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交叉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yè),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資格審查結果由長春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站回復或郵件、電話通知。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長春工程學院資格審查人員主動聯(lián)系,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考核)

  考試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由長春工程學院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自行確定考試時間、方式。我校也可以結合實際用人需求成立考核小組,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評價??荚嚦煽兓蚩己私Y果在長春工程學院官網進行公布。

  本次招聘的公告(博士研究生崗位)全年有效,對無人報名的崗位或計劃未招滿的崗位,我校及時公布剩余計劃,對剩余計劃我??梢哉{整或重新設置招聘崗位條件。剩余計劃和調整后的崗位條件請考生及時關注長春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站本公告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五、體檢與考察

  各招聘崗位按照面試成績或考核結果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由我校在符合資質醫(yī)院組織實施,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yè)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工程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入職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九、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長春工程學院官網(http://www.ccit.edu.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fā)布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fā)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長春工程學院報名、政策咨詢、監(jiān)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1中“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一欄。

  (一)主管部門電話: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

  (二)人社部門電話: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三)長春工程學院電話:

  人事處電話:0431-80578232,紀檢監(jiān)督電話:80578127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2021年長春工程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

  長春工程學院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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