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寧波象山縣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公告(40人)
為切實加強專職社區(qū)工作者隊伍建設,進一步充實社區(qū)力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專職社區(qū)工作者?,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
二、招聘名額和職位
本次全縣共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40名,具體招聘職位和相關要求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象山縣戶籍(以2022年4月13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不含全日制在校學生)。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 1982年4月13日(含)以后出生;
4.已被聘為象山縣專職社區(qū)工作者的,不得報考。
四、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3.有志于社區(qū)工作,熱心社會公益事業(yè),事業(yè)心責任感強,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附加分條件:
?、俾毞Q加分:持有國家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者,筆試成績加5分;持有國家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者,筆試成績加3分。
?、陔S軍家屬報考,筆試成績加3分。
?、圻B續(xù)擔任社區(qū)書記(主任)職務2年及以上的或連續(xù)擔任社區(qū)副書記、副主任以上職務4年及以上的,筆試成績加5分。
附加分不累計。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任職年限、職業(yè)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畢業(yè)證書取得時間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22年4月13日。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9日08:30--4月13日17:00。
2.網上報名:①報考人員登錄網上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bm.nbohrs.cn/),選擇進入“2022年象山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頁面;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③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近期拍攝的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30k以內,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報名截止日前未上傳者資格審查視為不合格;④報考人員報名后同時獲取報名序號,逾期不再受理報名;⑤報考人員須對網上提交的本人信息真實性負責。
3.資格初審:
(1)時間: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17日。
(2)將根據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等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則取消報考資格。
4月18日08:30--4月20日17:00考生可登錄網上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bm.nbohrs.cn/),選擇進入“2022年象山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頁面查詢網上報名初審結果。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請于4月22日前聯(lián)系林老師確認,逾期不再受理。聯(lián)系電話:65727080(工作時間08:30-11:30、13:30-17:00)。
經初審,報考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均按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核減或取消數情況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5841/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二)下載打印準考證
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網上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bm.nbohrs.cn/)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由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忌鷳{準考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考生健康申報表》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筆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區(qū)及社會工作政策與實務、寫作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筆試后,由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最高分(不含附加分)×50%。筆試成績(含附加分)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含附加分)公布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5841/index.html)上。
(四)入圍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審查
1.根據筆試成績(含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確定面試前資格審查對象(招聘人數3名及以上的按1:2,2名及以下的按1:3,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按規(guī)定比例最后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具體人員名單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5841/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2.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所需資料:(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戶主頁及本人頁)、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象山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資格審查登記表》1份(見附件2);(3)《考生健康申報表》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4)具有國家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職稱的、擔任社區(qū)書記(主任)、副書記、副主任職務的和屬于隨軍家屬情況的,請同時隨帶相關證書、證明、任職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面試入圍者未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五) 面試
參加面試的考生憑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面試通知書、《考生健康申報表》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通知書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語言表達能力、自我認知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氣質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六)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附加分)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含附加分)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含附加分)亦相同的,則全部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縣民政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對象按招聘職數1:1比例在體檢合格者中確定。
考察工作由縣民政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疾旖Y果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錄用人員名單。
(八)簽訂勞動合同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所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的,由各鎮(zhèn)鄉(xiāng)(街道)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將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人員待遇
專職社區(qū)工作者薪酬待遇由所在鎮(zhèn)鄉(xiāng)(街道)按縣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事項
1.面試對象在面試開始48小時前向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不參加面試的書面確認書,可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經資格審查后予以遞補。體檢、考察和公示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本次考試成績一年內(自全縣統(tǒng)一聘用之日起計算)有效。如因新招錄人員辭職等其它原因造成職位空缺,需替補的,由所在鎮(zhèn)鄉(xiāng)(街道)根據需要進行申報,按本次總成績在原招聘職位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含附加分>高的排位在前)。
2.擬錄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自公示結束日起2個月內由本人解決;2個月內未解決的,取消錄用資格。本次招聘錄用的專職社區(qū)工作者不予跨鎮(zhèn)鄉(xiāng)(街道)調動,自行跨鎮(zhèn)鄉(xiāng)(街道)調動的視作自動辭職,不納入全縣專職社區(qū)工作者管理。
3.新聘用的專職社區(qū)工作者均須在具備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資格后,3年內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證書》,并作為續(xù)聘的主要依據之一。
4.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錄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5841/index.html)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
5.本次招聘由縣紀委縣監(jiān)委派駐第五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監(jiān)督,投訴舉報電話:0574-89386418。在考試錄用過程中,若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錄用資格。
6.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7.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廣大報考者不要輕信,切勿上當受騙。
8.未盡事宜由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0574-89387872、0574-65727080。
八、防疫相關事項
1.本次招聘將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2.按實際參加考試日計算,考前28天內入境人員和考前21天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甬行碼”或“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且到訪地右上角無*號標記以及現場測溫37.3℃以下(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并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5.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在考試入場前交給考務人員,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應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
7.隨著疫情的發(fā)展變化,如有最新防疫舉措,以考試時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附件:1.2022年象山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計劃表.docx
2.象山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資格審查登記表.docx
象山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