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4.11龍泉市人武部2025年專職民兵教練員招聘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龍泉市人武部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民兵教練員,具體要求和招考方式如下:
一、招聘條件
龍泉市專職民兵教練員,主要擔負全市專武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隊的教學與組訓;協(xié)助學生軍訓工作;完成軍事機關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招聘對象為退役軍人,重點選拔具備“四會”教學能力和任教經(jīng)歷的退役士兵。
(一)基本條件
1.性別年齡:男性,35周歲以下(1990年4月9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高中(含)以上學歷;
3.戶籍要求:龍泉籍;
4.服役年限: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
5.其他要求:具備“四會”教學能力,能勝任組訓任教、機關業(yè)務處理等工作,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辦公軟件,有一定公文處理能力。
(二)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1.參加過反恐維穩(wěn)、搶險救災、重要安保警戒等重大軍事行動任務,有立功記錄的;
2.具有旅團級以上教導機構培訓或任教經(jīng)歷的;
3.參加旅團級以上單位軍事比武取得名次或被旅團級以上單位評為優(yōu)秀“四會”教練員的;
4.具有旅團級機關軍士參謀或公勤經(jīng)歷;
5.以上四種情形均加2分,符合多種情形的可重復加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專職民兵教練員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收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其他不宜從事專職民兵教練員相關工作的。
二、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專職民兵教練員共2名。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辦法,由市人武部具體組織實施,包括筆試、基礎體能、軍事教學法、面試、體檢、政治考核等。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11:00
2.報名地點:龍泉市龍翔路238號
3.方式:采取現(xiàn)地投送簡歷及證明材料的方式進行
4.聯(lián) 系 人:施參謀
5.電 話:0578-7123185
(二)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退役原件及復印件;
4.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情形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藍底照片3張;
6.下載填寫《龍泉市人武部2025年專職民兵教練員招聘報名表》,打印并由本人簽字。
(三)資格審查
根據(jù)報名提交的相關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合格者確認登記并擇期通知考試事宜。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如報考人員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一經(jīng)查實,取消資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筆試、基礎體能、軍事教學法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門100分,按筆試25%、基礎體能10%、軍事教學法45%、面試20%比例折算總成績,面試結束后匯總形成總成績,如有加分情形在形成總成績后進行加分。(具體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課目為文書擬制,主要檢驗報考人員機關業(yè)務工作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等。
2.基礎體能:3000米跑(參照2025年版軍體訓練大綱標準執(zhí)行)。
3.軍事教學法:課目為單兵戰(zhàn)術基礎、步槍(沖鋒槍)操作使用、偽裝與防護、自救互救、刺殺,由考生自行選定1個,提前進行教案編寫準備,采取“四會”教學法方式進行考核(示范兵由考生自行安排,所需裝備考生提前對接軍事科由市人武部提供)。
4.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思想政治素質(zhì)、組織協(xié)調(diào)和語言表達等能力。根據(jù)筆試、基礎體能、軍事教學法考核綜合成績(按相應比例折算),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shù)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并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結束后,形成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以軍事教學法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若有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以指定醫(y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市人武部承擔。
(六)政治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政治考核,標準參照《軍隊征集和招錄人員政治考核規(guī)定》執(zhí)行。出現(xiàn)人員放棄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wǎng)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3個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予以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有關待遇和保障
(一)薪酬
專職民兵教練員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繳納“五險一金”,薪酬待遇年人均9萬元。其中,保底薪酬7.8萬(含“五險一金”)、績效1.2萬,績效根據(jù)綜合表現(xiàn)、年度考核結果予以發(fā)放。
(二)住宿及服裝
平時不安排集中居住,不分配住房。擔負訓練任務期間,同集訓隊居住,統(tǒng)一保障伙食;處理機關輔助性業(yè)務期間,參照所在工作單位就餐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根據(jù)工作需要發(fā)放服裝。
(三)休假
帶薪年休假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其它
(一)招聘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查閱有關信息。因聯(lián)系方式填寫錯誤、聯(lián)系不暢通或未及時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報考人員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年組織一次日常表現(xiàn)及業(yè)務達標考核,采取優(yōu)勝劣汰的方式,連續(xù)兩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年度考核合格后續(xù)簽年度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龍泉市人武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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