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qū)納入規(guī)范管理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區(qū)人力社保局將于近期組織實施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納入規(guī)范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9月5日至1993年9月5日期間出生);
?。ㄈ碜o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ㄋ模┚哂辛己玫钠沸?;
?。ㄎ澹┚哂姓B男新氊煹纳眢w條件;
?。┚哂懈刹可矸荩?/p>
?。ㄆ撸┚哂写髮<耙陨蠈W歷;
(八)具有昌平區(qū)常住戶口(不包括2011年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yè)生);
(九)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考程序
?。ㄒ唬┞毼徊樵?/p>
各招考單位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昌平區(qū)納入規(guī)范管理事業(yè)單位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報考人員可通過昌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昌平人才網查閱《招考簡章》。
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按照我市有關規(guī)定,被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yè)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區(qū)人力社保局聯系,咨詢電話可以通過公告查詢。
?。ǘ┈F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9月5日9:00至17:00。
報名地點:昌平區(qū)人才服務中心(昌平區(qū)鼓樓東街62號)
具體要求: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通過昌平人才網下載)、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其中,報考職位所要求的中共黨員資格條件,考生須提交由所在黨組織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招考職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能夠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主要包括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以及勞動合同約定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