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是消費水平高,那么,政府恐怕應該先考慮窮人在高物價下的生活,而不是先想著給公務員發(fā)高得驚人的工資。深圳的公務員高工資告訴我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難點和重點,都在如何讓一些地方公務員的高收入降下來。
關于公務員的工資收入,人們都認為很高,但究竟怎么個高法,則說不清楚,因為公務員工資收入一向很神秘,基本不向社會公開。所以,當深圳網(wǎng)友曝出當?shù)匦逻M公務員的工資標準時,很多網(wǎng)友頓時大呼長了見識。
據(jù)3月23日的《廣州日報》報道,深圳招聘首批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競爭激烈程度空前。網(wǎng)友貼出的一份紅頭文件顯示,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起薪7000元,最高月薪為15720元。記者向深圳人社局求證該文件真實性時,得到了肯定的答復。對于這份被網(wǎng)友嘆為“夠牛”的工資表,深圳有公務員不以為然,稱深圳消費高,這樣的待遇正常。
公務員拿多高的工資,相信他們都會“理解”。但公務員工資標準,想必不能靠自己的“理解”來定,市民百姓的理解,才是真的理解。2009年底,深圳職工人均月收入是4263元,離“起薪7000”相距甚遠。莫非,工資指導價只指導企業(yè)單位,不指導政府機關?
“消費水平”這東西拿來當公務員享高薪的理由,沒一點技術含量。實際情況或許應當反過來:消費水平高,應當先考慮一下低收入市民的生活。如果政府財政不能首先為窮人著想,那么改善公務員待遇的計劃就該緩一緩,甚至還可以考慮將工資降一降?,F(xiàn)在曝出這么高的工資,只能給人權力自肥的感覺。本來就熱得發(fā)燒的公務員熱,未來肯定會更熱。政府不為公務員熱降溫,反而繼續(xù)添柴加火,真是怪事。
許多公務員崗位并不需要多高的技術含量,如城管這類行政執(zhí)法人員?,F(xiàn)在到底是高薪養(yǎng)廉,還是高薪養(yǎng)庸,還很難說。當然,公務員待遇按級定薪是科學的,但如果將這事與深圳率先推行的“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聯(lián)系起來,又不免會令人產(chǎn)生聯(lián)想:難道“七成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聘用”只是煙霧彈,變相加薪才是這次改革的真正目的?這么一想,就回到一個老問題上了,為什么公務員的收入總是有那么多的路子可以增加,而平民百姓的工資收入想增加一點,卻是那么難?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果不能從一些地方公務員的高收入下手,所謂的分配公平又從何談起?但愿這是我聯(lián)想過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