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yè)局
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工作將于2010年3月24、25日在北京進行,根據(jù)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考生名單
按照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2010年度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報考我局考生成績,參加我局2010年度公務員面試的考生已確定(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
時間:2010年3月24日8:00--17:00
地點:國林賓館(地址:北京東城區(qū)和平里七區(qū)24號樓,乘車路線見附件)
請考生攜帶以下材料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1、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貼好照片(近一年內小2寸免冠彩照),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3、已獲得的大專以上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待業(yè)人員和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yè)生提供)。
4、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小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張(照片背后用圓珠筆注清姓名)。
6、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yè)生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
(2)考生身份為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工作證原件和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原單位離職證明。
(3)考生身份為待業(yè)人員的,需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4)考生身份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三類人員,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必須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并對所提供證件及有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參加資格復審或材料不全影響面試資格審核的,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提供虛假材料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無領導小組討論
面試時間:2010年3月25日。分上、下午進行(各職位面試時間見附件)。
上午9:00開始。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8:30之前進入候考室,截止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下午14:00開始。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13:30之前進入候考室,截止13: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地點:國林賓館
四、考察和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選。考生的面試成績應達到當天本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考察(體檢)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人數(shù)比例為1:1。體檢和考察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項
1、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具體會議室請查看國林賓館一樓大廳提示牌。
2、參加面試時,請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及準考證原件備查。
3、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設備進入考場,手機等通訊工具請在進入候考室時交由工作人員臨時保管。
4、面試期間交通、食宿費用由考生自理。
5、請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按時參加面試,遲到或缺席者視為自動棄權,有關情況我們將記錄在案并按規(guī)定報上級主管部門。
咨詢電話:010-84238727、84238726
特此公告。
國家林業(yè)局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