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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率先推廣公務員崗位責任制
2011-11-23 08:55  荊楚網(wǎng) 點擊:

  湖北日報訊 (記者彭磊、通訊員彭燕娥)“領導不在”、“這事不歸我管”……在武漢,若公務員再說出這類話,可被問責。

  昨日,武漢全面啟動公務員崗位責任制,未來的4個月內(nèi),該市4萬余公務員將悉數(shù)領到全新的崗位職責分工“明細表”,自己“干什么、干到何程度、完成什么目標、效果如何”都將有嚴格標準和任務指標。

  武漢人社局公務員處處長張增祥介紹,該市黨政范圍內(nèi)所有公務員都將納入該制度下,構建一整套公務員“定責、履責、考責、問責”的崗位責任體系,這在全國尚屬首次。

  所謂公務員崗位責任制,是在全面清理各單位職能的基礎上,科學合理設置每個公務員崗位職責、權限,并按照規(guī)定的工作標準進行考核及獎懲而建立起來的制度。

  據(jù)介紹,該市編辦將明確各部門機關內(nèi)設機構職能范圍、責任邊界和工作流程,確定內(nèi)設機構職責。在此基礎上,由單位部門為公務員定崗定責,明確工作任務及具體標準,并按照公務員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同時,該市每名公務員都將簽下崗位責任書,實行考核獎懲制度。通過量化公務員職責和考核的責任體系,破解該市“出了問題打不到板子”的問題。

  而針對辦事人一時找不到事由誰管,該市也將陸續(xù)推出系列配套措施,如實行公務員首問負責制,即服務對象到單位辦事,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員為第一責任人,凡屬職責范圍內(nèi)的立即處理,不在范圍內(nèi)的,則當“引路人”;實行AB崗負責制,每名崗位都設一個“替補”,避免因責任人離崗而延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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