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傳部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湖北省2010年度遴選選調(diào)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要求,考生進入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2010年8月12日(周四)上午8:30在洪山禮堂集合,統(tǒng)一乘車前住省委宣傳部進行資格復審。
二、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選調(diào)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如工作證等)和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5、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考生須提供證明本人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相關材料和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6、考生在校或工作期間撰寫的理論文章及其他相關文字材料(公開發(fā)表的文章須提供原件)。
三、有關要求
1、考生必須如實提供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證明材料,凡有材料信息不實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2、8月12日8:30之前未前來進行資格復審的,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因資格復審產(chǎn)生的缺額,將從通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請考生相互轉告。
聯(lián)系電話:省委宣傳部干部處 87232363
聯(lián)系人: 鹿 瑛
附:省委宣傳部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湖北省委宣傳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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