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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湖北統(tǒng)計局選調生和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2012-06-01 15:02  湖北人事考試網(wǎng) 點擊:

  各位考生:

  根據(jù)《湖北省2012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xiàn)將湖北省統(tǒng)計局2012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6月5日(周二)上午8:10-12:00。

  2、資格復審地點

  湖北省統(tǒng)計局六樓1號會議室。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qū)水果湖東一路19-2號(省發(fā)改委大院內(nèi)) 。

  3、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資料

  1.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

  2.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其他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時提供)。

  3.職位要求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需出具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

  4.報考遴選選調生職位的選調生還須出具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jīng)歷證明。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jīng)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經(jīng)歷。

  5.對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凡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聯(lián)系電話:027-87824476

  聯(lián)系人:盧薇

  附件: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湖北省統(tǒng)計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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