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江蘇省公安機關2010年考試錄用特殊職位公務員(人民警察)實施方案》精神,灌南縣公安局面向部分高校招錄4名特殊職位人民警察。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安特殊職位對相關人員政治素質、專業(yè)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凡進必考”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堅持標準,擇優(yōu)錄用。
二、招考職位和要求
職 位 |
專業(yè)、技能要求 |
招錄院校 |
計劃 |
招錄條件 |
國內安全保衛(wèi)工作 |
宗教管理 |
南京大學、山東大學、浙江大學 |
1 |
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
網內安全監(jiān)察工作 |
網絡工程、軟件工程 |
東南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浙江大學 |
1 |
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
治安管理工作 |
危險物品管理(特種能源工程與煙火技術、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安全工程) |
南京理工大學、南京工業(yè)大學、山東大學 |
1 |
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
治安管理工作 |
船舶輪機、船舶駕駛 |
南京海運船運學院 |
1 |
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
三、招考對象
指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四、招考條件
招考對象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有關要求,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年齡在30周歲以下;男性身高可
放寬至168厘米(含),女性身高可放寬至158厘米(含),雙眼矯正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到5.0。其它應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
準》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