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公安工作,有效緩解我旗公安警力不足的問題,經旗委、旗政府同意,通過公開考試的辦法選聘一批文職人員,充實到基層一線輔助性崗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shù)量
選聘公安文職人員60名(其中女性12名)。相關附件報名登記表》》
二、選聘條件
(一)選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領導,作風踏實,具有開拓進取和奉獻精神;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身心健康,體態(tài)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8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m,無殘疾、重聽、色盲、紋身和其他傳染性疾病;
5、年齡在31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現(xiàn)役軍人;
2、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5、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或受到處分的;
6、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本人或直系親屬有習練“法輪功”歷史或信仰其他非法宗教的;
8、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及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9、其他原因不適合做公安文職崗位工作或有關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