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民工討薪與"武裝"保安起沖突
江蘇南京一處樓盤前發(fā)生沖突,幾十名工人與頭戴鋼盔手持盾牌的開發(fā)商保安發(fā)生肢體接觸,雙方均有人受傷。據了解,工人們是來討工資的,開發(fā)商則表示,工程款已付給承建方,這起沖突是承建方與一家分包方產生了經濟矛盾,結果殃及他們。目前,相關部門已對此事展開調查。針對以上事件,你有什么看法?
【試題類別】綜合分析之社會現象
【考察要素】考生對近期發(fā)生的社會現象的關注程度,以及分析能力
【解題思路】先厘清案例中間的矛盾沖突關系,給出解決意見
【答題要點】
首先,該社會現象所反映的情況在建筑領域時有發(fā)生,輕則產生摩擦,重有可能發(fā)生惡性事件。這個事件反映了房產建筑領域還存在很多管理上的漏洞,引起相關部門重視。
其次,要想解決類似的問題就要找到導致該沖突產生的原因:
1、對于開發(fā)商來說,其已經將建筑工程承包給承包方,那么對于工人工資的發(fā)放就沒有直接責任,那么當工人情緒激動來討薪時,應采取軟處理的方法,跟工人代表談判,如談判不妥,也可以撥打110,避免直接的暴力沖突。
2、對于民工來說,一旦發(fā)生拖欠工資的事情,總是想要武力解決,殊不知,暴力只會使事情進一步惡化,不僅錢財沒有著落,人身也受到了傷害。
3、從承包方來說,利益熏心,想拖欠民工工資,不了了之。
4、南京城建部門對于這種承包單位的資質審核不嚴格。
再次,針對以上原因,提出解決對策。
1、政府部門,主要是南京市城建局、工商局,要對工程承包方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核。
2、民工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在付出勞動之前簽訂合同,一旦發(fā)生糾紛尋找法律援助部門的幫助。
3、從開發(fā)商的角度來說,用法律解決問題,切勿使用暴力,有可能上升成為刑事案件。
4、工程的承包方要為此事承擔責任,相關部門還要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綜上,發(fā)生這樣的暴力事件,會引發(fā)一連串惡性的連鎖反映,那么希望有關部門出面,盡快協調解決,緩解城鄉(xiāng)之間的矛盾沖突,共建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