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國家行政機關(guān)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wù)員市勞教所科員4職位體能測試有關(guān)事項公告
根據(jù)《山西省國家行政機關(guān)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wù)員實施方案》,現(xiàn)將市勞教所科員4職位體能測試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試對象
市勞教所科員4職位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等額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名單附后。
二、體能測試時間
2009年8月6日上午
三、體能測試地點
太原市第五中學體育場(迎澤區(qū)青年路49號)
四、體能測試項目
參照《公安機關(guān)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試項目共四項,具體為:
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引體向上、1000米跑
五、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體能測試每一項實行百分制計分,考生體能測試成績?yōu)?項測試項目的得分合計,體能測試成績在200分以上(含200分)為體能測試合格??忌仨殔⒓芋w能測試的全部項目,凡放棄體能測試項目中任何一項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