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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陜西省定向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解析
2011-08-29 10:44  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 點擊:

  (三)專業(yè)

  除報考不限專業(yè)的職位外,報考人員可將自己所學專業(yè)與擬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要求的專業(yè)類別或具體專業(yè)作比較,判斷是否在條件范圍。報考人員可對照《陜西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設置參考目錄》中設置的專業(yè)類別及其包含的具體專業(yè),再選擇自己所符合專業(yè)條件的職位。若所學專業(yè)(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陜西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設置參考目錄》,則可選擇與專業(yè)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并與報考職位表后所附資格審查單位聯(lián)系電話進行咨詢確認。

  (四)關于外語四、六級判定

  部分招錄職位要求外語四、六級合格或有證書。按國家外語四、六級考試改革的有關精神,四、六級考試改革后總成績425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務員招錄時算為合格。

  (五)身份證明

  報考人員在考試錄用過程中表明身份的法定證件為身份證或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忌仨殰蚀_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六)生源地

  生源地是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

  (七)回避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到農村與社區(qū)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應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或相關證明)和考核合格的證明。

  (九)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復習可參考《國家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

  (十)筆試查分

  本次考試評卷客觀題為機器評卷,主觀題為網(wǎng)絡評卷。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客觀題機器評卷和主觀題網(wǎng)絡評卷的科目除零分、缺考和違紀等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本次考試依此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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