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樂山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樂人發(fā)〔2006〕14號)規(guī)定,結合馬邊彝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6名工作人員補充到我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放寬學歷崗位除外),并完全符合本公告附件《馬邊彝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名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30周歲(1982年 6月24日-1994年6月24日期間出生)。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
5、在編人員,須征得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社部門書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開除公職的;
2、曾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3、在各級人事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7、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二、公開招聘單位及名額
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馬邊彝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2年 6 月24 日-6月30日24時止。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或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馬邊彝族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報考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馬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3、上傳相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30K的報考者近期免冠證件照。有關部門對報考者信息和相片質量進行審查,并及時反饋審查意見。報考人員應在成功提交個人信息和相片的1個工作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上傳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