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紅河州建水縣201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引進緊缺人才實施方案
為 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的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規(guī)范進人渠道,根據(jù)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云人[2005]9號)和 紅河州人事局《紅河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試行)》有關規(guī)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考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建水縣2011年招聘緊缺人才工作,在縣招聘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州、縣人事部門的指導下,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同時,邀請人大、紀檢等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全日制省級普通重點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本科及其以上,且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者,年齡30周歲以下,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建水縣2011年事業(yè)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ǘ┳窦o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ㄈ┱嗡枷肫返潞茫臑榫礃I(yè)精神強,專業(yè)知識扎實,身心健康,合作意識強。
?。ㄋ模┥眢w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現(xiàn)役軍人;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
?。ㄒ唬┈F(xiàn)場報名:應聘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屬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可先由學校出具相關證明,但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ǘ┵Y格審查:工作人員對報考者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資料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進行初審,報考者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