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先農壇體育運動技術學校招聘2人公告(2)
(三)考試方式
1.采取筆試與面試(實操)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荚嚪秶ňC合素養(yǎng)、基本能力以及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筆試結束三個工作日后,在招聘單位公布筆試成績。
3.面試:各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形象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全程錄像。
4.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四)崗位遞補:因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1︰3的比例(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五)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
(六)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七)公布綜合成績:面試考試結束3個工作日后,在招聘單位公布面試及綜合成績,初步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八)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huán)節(jié)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九)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考察:招聘單位到應聘人員的原聘用單位進行考察,核實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xiàn)、工作實績等情況。
(十一)公示及聘用: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十二)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xù)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yè)。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金嫣、楊瑞
聯(lián)系電話:(010)63017744轉2336
北京市先農壇體育運動技術學校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