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潮州韓山師范學院潮州師范分院招聘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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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廣東潮州韓山師范學院潮州師范分院招聘6人公告
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潮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潮府【2012】29號文件)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韓山師范學院潮州師范分院決定公開招聘教師及管理人員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職位6個 (詳見附件1:《韓山師范學院潮州師范分院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具體與各個招聘崗位相對應,詳見附件1)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勝任應聘崗位的教育、教學或管理工作;
3、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的人員;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各崗位招考條件和要求詳見《韓山師范學院潮州師范分院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
5、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http://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網(www.gdczedu.net)和韓山師范學院潮州師范分院網站(www.gdczsf.net)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 1 月 21 日至 1 月 23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韓山師范學院潮州師范分院辦公室。地址:潮州市西榮路52號,電話:0768-2184166。
3、報名要求
報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到達報名地點報名。報名時,本人需攜帶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本和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紅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張;《韓山師范學院潮州師范分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請自行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經對報考者的資格、資歷和其他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給予發(fā)放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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