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新鄉(xiāng)市延津縣公務員考試選調22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該縣公務員隊伍結構,促進該縣經濟社會發(fā)展,根據(jù)用人單位需求、編制空缺情況,經縣委研究,面向全省公開選調22名公務員?,F(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中共延津縣委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巡察組科員10名(以下簡稱“職位1”);
中共延津縣委辦公室科員4名(以下簡稱“職位2”);
延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科員4名(以下簡稱“職位3”)
延津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員1名(以下簡稱“職位4);
延津縣信訪局科員1名(以下簡稱“職位5”);
延津縣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科員2名(以下簡稱“職位6”)。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全省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科員,均可報考所有職位(延津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及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不可報考“職位1“)。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敢于擔當;
(2)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本單位組織審核并同意報考;
(4)身體健康。
2、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進入公務員隊伍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3)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大學??埔陨蠈W歷。
報考職位1、職位2、職位4的還需是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受黨政紀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
(2)本人在原單位尚在試用期限內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調入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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